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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则新闻背后的“合作猜想”

时间:2013-10-23 10:29 来源: 作者:houjingru

最近,一则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据经济之声《交易实况》5月23日报道: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蒋洁敏透露,在西气东输西三线建设方面,将引入民营资本,天然气管道建设投资将持开放态度,引进战略性投资者。他明确表示,在西气东输西三线建设引入民营资本投资方面,已经形成共识。不出意外,上半年将有引入民营投资的新闻。”

此新闻一出,网络媒体纷纷转载,一时间引起业界和民资猜想。但没几日,与油老大合作最终花落他家。

5月30日,西气东输三线管道工程项目合资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。按照协议,中石油与全国社保基金、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、宝钢集团共同投资1160亿元,建立合资公司,且以出资325亿元绝对控股(52%),而三家合作单位各出资100亿元,持股比例均为16%。

西气东输三线管道工程项目合作水落石出,民资又着实感伤了一回。此前,蒋洁敏对媒体说,“管道建设是一个战略性的工程,中石油将不失时机建设,同时也持开放性态度,建成西气东输以及骨干天然气管网。所谓开放性,就是要引入其他战略性投资者,包括政府控制的相关投资,也包括各种所有制投资。”现在来看,对上述表示,只能理解为一种官方表态。

“这实际上是一种政府行为,好比如国家将钱从一个口袋放到另一个口袋。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人士如此评述上述合作。他说,“非公经济36条(2005年)”和“新36条(2010年)”颁布以来,政府年年在推进,目前实施条例和具体操作层面上仍然是空白。“这些年有几个企业进来?”他提醒说,“目前民企对打破能源行业上游垄断不要过于乐观。”

今年3月16日,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《页岩气发展规划(2011~2015年)》。在新闻发布会上,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司长张玉清表示,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页岩气管道建设和利用,国家政策对民营资本在管道运输、使用上没有任何限制。他介绍说,目前已有不少民营企业进入到天然气的管道建设和市场开发。

这其中,民营企业新疆广汇能源已经超前走了一步,该公司已经建成国内首条民营跨境天然气管道。但据报道,由于一直无法获得原油进口权,其在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原油资源一直无法运回国内。

尴尬的不仅是新疆广汇一家民营企业,还存在于能源投资领域,而更加尴尬的则是政策执行层面上的缺失。

非公经济“新36条”自2010年出台以来,因为缺乏相关配套政策,倍受社会诟病。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过问后,截至今年7月1日,各部委共发布22个“新36条”实施细则,基本实现预定目标。但一些关注能源的民资认为,“进入这些领域或是无利可图,或是必须依附国资等问题依然存在。”

油企对外合作为何亲睐“国资”?民资为何进入能源领域可想而不可及?即使被允许进入了,为何必须依附国资?

“在中国,国资和民资资本地位不对等。民企项目合作怎么会实现同股同权?”中海油能源研究院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反问说。他指出,管线建设投资回收期一般长达几十年,即使是“最赚钱公司”的中石油,也需要引入巨资,平衡和减少油气项目运营风险。但由于体制下国资与民资的地位不对等,油企更愿意选择前者。

尽管如此,能源领域的改革始终在前行。多数媒体认为,“相比2005年‘非公36条’的细则多数没有下文的尴尬,‘新36条’挤出来的这些细则毕竟是一个进步。”7月9日和10日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先后主持召开两次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指出,当前“要抓好落实,尤其要在能源、铁路、电信等领域抓紧做几件看得见、鼓舞人心的实事,以提振投资者信心。”相信民企参与上述领域的“合作猜想”终有一天会摆到桌面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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